保定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一次会议
保定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一次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反恐防暴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山水林田湖生态修复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山水林田湖生态修复专项工作评议小组关于对市政府山水林田湖生态修复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对市政府山水林田湖生态修复工作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市2015年市本级及市总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批准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提请授予李静、陈君朝同志保定市荣誉市民称号的议案》的报告,并作出相关决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确认许可对市人大代表张三套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报告;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对《保定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公开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提请、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完)
保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保定市2015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2015年10月29日保定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保定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康爱民同志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保定市2015年市本级及市总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审查了《保定市2015年市本级及市总预算调整方案(草案)》。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批准保定市2015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
保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同意授予李静、陈君朝同志保定市荣誉市民称号的决定
(2015年10月29日保定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保定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认真审议了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授予李静、陈君朝同志保定市荣誉市民称号的议案,同意该项议案,决定授予李静、陈君朝同志保定市荣誉市民称号,由保定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保定市人大常委会任免人员名单
(2015年10月29日保定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
周 涛为保定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于新峰为保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冀中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李建军为保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二、免去:
安军旗的保定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王 启的保定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夏淑英(女)的保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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